
2025年12月24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原主任王小平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小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案件回顾:一审判决与二审结果
2025年7月30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对王小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王小平随后提起上诉。
2025年12月24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调查与审理过程
王小平于2023年3月24日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2025年4月16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媒体报道,检方指控王小平受贿金额为645万元,其在担任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期间,被指接受请托,为多家俱乐部在球员违规违纪处罚事项上提供帮助。一审过程中,王小平及其辩护律师曾作无罪辩护。
人物背景
王小平,1982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学院,后于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长期从事体育法教学与研究。2002年,他参与筹建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2009年起,担任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并于2019年连任。2019年11月,王小平自中国政法大学退休并接受返聘。